根据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及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8年8月9日起增加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的下列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782
C类:001844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10-5620094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2.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延福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https://www.520fund.com.cn/
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4.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客服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6.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 http://www.gw.com.cn
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http://www.zszq.com/
8.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服务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服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1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11. 深圳市小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瀚森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李俊
客服服务电话:400-669-5666
网址:http://www.xiaoniuxcf.com/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C类)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除通过上述新增销售机构外,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查询相关产品文件。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