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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协商一致,自2022年5月30日起,在陆基金开通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T+0赎回提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1987)
二、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陆基金签署的《快速取现用户服务协议》约定,由陆基金合作垫支银行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陆基金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由陆基金合作垫支银行实时向投资者银行账户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对应的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过户至陆基金合作垫支银行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垫支银行的垫付款项,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收益归垫支银行所有。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通过陆基金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的0:00-24:00。本公司与陆基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并由陆基金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2.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由陆基金合作垫支银行垫付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相应基金份额在快速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含当日)的收益归陆基金合作垫支银行所有。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单个账户单个自然日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1万元(含),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4.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投资者与陆基金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快速赎回服务非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快速赎回服务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通信故障、货币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赎回、巨额赎回等原因而暂停,该情形下投资者可通过普通赎回业务变现。
2.本公告仅对在陆基金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通过陆基金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陆基金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相关服务协议。
3.投资者采用快速赎回方式赎回份额的,不享受快速赎回申请份额自提交赎回申请自然日起(含当日)产生的基金收益。
4.如未来本公司和陆基金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陆基金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