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
重要提示
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15】1598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
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
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
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
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
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
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5--3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
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
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的“第一部
分绪言、第二部分释义、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二
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
披露、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余内容暂未更新。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 65 号 317 室5--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35 号
成立时间:2013 年 3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夏英
注册资本:4.65 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400-00-95526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加拿大丰
业银行 28%、北京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6%、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绍兴越华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5%。
基金管理情况:目前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四十一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
场基金(A/C)、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加心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尚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
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利纯
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加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中加恒泰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瑾六个月定期开5--5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民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
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享润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A/C)、中加优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加安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夏英先生,董事长,伦敦商学院金融硕士学位,于 1996 年加入北京银行,
历任办公室副主任,航天支行行长,阜裕管辖行行长,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等职
务。夏先生具有丰富的金融业工作经验,于 2013 年 5 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冯丽华女士,副董事长,管理学硕士。自 1985 年始,冯女士历任工商银行
东城支行计划科副科长、北京市计委财政金融处正科级调研员、北京银行资金计
划部、公司金融部、个人银行部、财富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现任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副行长。
施礼安先生(Peter Slan),董事,现任职于加拿大丰业银行,职务为全球
战略客户集团高级副总裁。施礼安先生在丰业银行已工作了 20 年,在金融,财
富管理,全球投资银行和股权资本市场等业务领域都担任过领导职位。他的主要
社会工作包括 Baycrest 基金会董事,卑街联合犹太人上诉内阁副主席。施礼安
先生是特许账户和特许专业会计师,持有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
硕士(MBA)学位。
周美思女士(Juliana Chow),董事,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拥有加拿大财
务策划协会和财务策划师标准理事会颁发的财务策划证书,同时也是加拿大银行
家协会院士。周女士拥有 30 年金融市场工作经验,擅长于国际商务管理,合资经
营,基金及经纪业务。在她丰富的职业生涯中,推出了领先的区域和国际投资基
金,建立过基金超市,并在日本建立第一只美元清算基金,也曾在香港,新加坡
和日本等跨国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目前,周女士任职加拿大丰业银行亚太区
财富管理业务副总裁,负责亚太地区全面财富管理策略的开发和执行,领导亚洲
财富管理业务,包括理念构思与设计,市场评估,产品开发管理以及财务,经营5--6
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刘素勤女士,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助理经济师,于 1998 年
7 月加入北京银行。刘女士于 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总经
理,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北京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助理。之前,刘女士先后在北京银行天桥
支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行资金交易部从事相关工作。
毕黎黎女士,董事,大学本科。在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现任北京
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建设先生,董事,1984 年 7 月毕业于西北农业大学(现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经济管理专业,获农业经济管理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就职
于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农业物资司、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先后
任职员、财务处长,高级经济师;自 2003 年至今,先后担任中地种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北京中地种畜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地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地乳业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等职务;同时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
刘显清先生,董事,1989 年至 2018 年任职于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在财务处先后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总会计师等
职务,现任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吴小英女士,独立董事,研究生;自 1985 年起,吴女士先后在中国人民银
行廊坊分行人事科、中国银行中苑宾馆、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并先后担任副科长、人事主管、商贸部总经理、计划资
金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等职务。
杨运杰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1986 年始,
杨先生先后在河北林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担任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并先后担任系
副主任、研究生部常务副主任、学院院长等职务,期间还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
司北京管理总部担任研发部经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戈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3 年始,杨先生先后在中国航
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担任分析员、在法国里昂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在5--7
WI Harper Group(中经合集团)担任经理、在中华创业网担任总经理、在鑫苏
创业投资公司担任合伙人、在北京华创先锋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并在美国纽
约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在苏州琨玉前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董事长等职务。
2、监事会成员
高红女士,监事。现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高女士自 1994 年起,先后担任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湖北三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惠营业部总经理、黑龙江佳木斯证券公司总经理、北京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监、西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合规部总经理等职
务,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工作和管理经验。2008 年加入北京银行,先后任职于
总行公司银行总部、北京管理部大企业客户二部及公司银行部。
希琳(ShirleyShe)女士,监事,厦门大学学士,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
(Dalhousie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 MBA,拥有 CIM、CIPM 等专业资格证书,
并长期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机构从事投资工作,在境外证券投资及产品研发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2000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加拿大丰业银行丰业证券高级
投资顾问、丰业资产管理高级投资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加拿大
丰业银行中国投资产品总监。2013 年 12 月至今任中加基金市场营销部副总监。
边宏伟先生,职工监事,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
金融学硕士,掌握扎实的金融及财务管理领域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经济金融及
跨境金融管理工作经验。边宏伟先生自1993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日报社,1999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4 年至 2013 年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任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2013 年 3 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王雯雯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银行,从事风险管理等
相关业务;2013 年 5 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夏英先生,董事长,伦敦商学院金融硕士学位,于 1996 年加入北京银行,
历任办公室副主任,航天支行行长,阜裕管辖行行长,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等职
务。夏先生具有丰富的金融业工作经验,于 2013 年 5 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5--8
公司。
宗喆先生,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具有 14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
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总行,银华财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30 日起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
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工作。2018 年 7 月 20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魏忠先生(JohnZhongWei),副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
管理经理(FRM)、加拿大投资经理(CIM);曾任职于富兰克林谭普顿投资公司(多
伦多,加拿大),大明基金(DynamicFunds,多伦多,加拿大)及丰业银行全球
资产管理(多伦多,加拿大);自 2014 年 3 月 19 日正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并主管风险管理业务。
刘向途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组
负责人、投资者关系室经理,全程参与北京银行 IPO 及再融资,日常主要从事北
京银行证券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融资管理等工作,期间还从事过北京银行
公司治理工作,此前,曾任职于北京银行清华大学支行;2013 年 5 月加入中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副总监(负责人)。自 2016 年 5 月 17 日起,
任公司督察长。
陈昕先生,首席信息官,大学本科。1998 年-2013 年任职于北京银行信息技
术部;2013 年 5 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营保障部总监助理、副
总监、总监。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闫沛贤先生,英国帝国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伯明翰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
2008 年至 2013 年曾任职于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担任债
券交易员。2013 年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基金经理,
现任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今)、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 3 月 24 日至今)、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今)、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5--9
金(2018 年 9 月 13 日至今)、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11
月 8 日至今)、中加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11 月 27 日
至今)、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5 月 29 日至今)、
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王梁先生,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2008 年至 2015 年曾历任山西证
券、英大证券研究部、方正证券自营部汽车、机械行业研究员。2015 年加入中
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汽车机械行业、主题策略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现
担任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张旭先生担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夏英先生,总经理宗喆先生,副总经理
魏忠先生,督察长刘向途先生,市场营销部副总监希琳女士,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兼固定收益部总监闫沛贤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杨宇俊先生,投资研究部首
席宏观研究员李继民先生,监察稽核部总监王雯雯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
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5--10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5--11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监察稽核部门,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
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5--12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
3、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和监察稽核制
度两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内部控
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方面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
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
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5--13
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
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监察稽核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门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评估,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
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
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
权益。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基金营销、公
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
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博5--14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
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
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