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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17:00止结束(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截至2023年2月13日17点00分,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45,591.94份,占权益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本基金总份额(240,420.40份)的60.56%,达到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145,591.9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有效表决票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方案,本基金将自2023年2月15日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如下:
章节
第 十 部
分 基金
份 额 的
申购、赎
回
原招募说明书条款
六、申购、赎回费用
2、赎回费用
(1)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具体见
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
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
有期超过7日的份额
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
赎回的份额
赎回费率
1.50%
0.90%
0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
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
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超过7日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
总额的25%。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3、赎回金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假设某投资人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为10日,赎回费
率为0.90%,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0000元,则其获
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2.0000=20,000.00(元)
赎回费用=20,000×0.90%=180.00(元)
赎回金额=20,000-180.00=19,820.00(元)
即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10,000份,且持有时间为10日,假定赎回当日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0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19,820.00元。
修改后条款
六、申购、赎回费用
2、赎回费用
(1)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具体见
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
有期少于7日的份额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
有期超过7日的份额
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
赎回的份额
赎回费率
1.50%
0
0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
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3、赎回金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假设某投资人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为10日,赎回
费率为0,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0000元,则其获得
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2.0000=20,000.00(元)
赎回费用=20,000.00×0=0.00(元)
赎回金额=20,000.00-0.00=20,000.00(元)
即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本基金
基金份额10,000份,且持有时间为10日,假定赎回当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0000元,则其可得到的
赎回金额为20,000.00元。
四、备查文件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