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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年05月17日(信息截至:2023年05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2483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5月11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六个月开放一次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经理 俞晓斌 任职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7月02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平均久期配置、类属资产配置和明细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固收收益品种的配置,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进行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同时本基金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将回购套利策略作为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5月11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端) M<100万 0.8% 0.08%
100万≤M<500万 0.5% 0.05%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N<30天 0.1%
N≥30天 0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
内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管理费 0.40%
托管费 0.10%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
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非开放日不能赎回的风险:本基金每六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
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非开放期内不
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巨额赎回的风险: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或获得赎回款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将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