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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经与托管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24日起,将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5%下调至0.8%。根据上述事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相应修订《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率调整方案
将管理费年费率由1.5%下调至0.8%。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降低管理费率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相关部分进行调整,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说明。
《托管协议》和《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
三、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11月24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四、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章节 原文 修改 后的 内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1.5%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1.5%÷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8%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0.8%÷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金 合 同 内 容 摘
要
四、基 金费 用
(二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1.5%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1.5%÷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四、基 金费 用
(二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8%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0.8%÷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