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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惠金定开债 基金代码 003024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惠金定开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3024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惠金定开债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6717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5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田元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2月22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
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以期增强基金资产的获利能力。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4、本基金于2018年12月05日增设C类份额。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惠金定开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0.8%
5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1%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2%
平安惠金定开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注:本基金的A类份额赎回费指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情形,本基金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
回费用。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08%
销售服务费 平安惠金定开债C 0.01%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4)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5)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风险;(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证券,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持有的信
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3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
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
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
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
生的负面影响。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