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取消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本基金自动升降级业务
本基金取消A类及B类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即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再自动进行份额类别的调整。
即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228)销售服务费为0.25%/年,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229)销售服务费为0.01%/年。本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后,如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可先办理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后再办理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二、调整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本基金调整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由原500万元调整为0.01元(直销机构(柜台方式)B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保持不变)。
三、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1、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再次开通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相关内容的,将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