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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22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3574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方孝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1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对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决定组合的久期。 2、类属配置: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信用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对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4%
100万元≤M<300万元 0.2%
300万元≤M<500万元 0.1%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300万元 0.3%
3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180天 0.05%
N≥180天 0.0
注: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
购费的20%,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地费、律师费、审计费、公证费等);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
微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
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
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
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
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资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
中度限制的情形发生(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
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申购申
请或确认失败。
3、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2日证监许可
【2016】1811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惠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