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基本情况
项目
数值
基金名称
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弘纯债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0035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2-23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036,476.69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由于本基金C类份额从成立至报告期末未有新增份额,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均为本基金A类份额的情况。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具体包括:
1、久期策略;
2、期限结构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4、信用债投资策略;
5、杠杆投资策略;
6、个券挖掘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潘西里
方琦
联系电话
0755-83196666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cmf@cmfchina.com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
95511-3
传真
0755-83196475
0755-8208038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邮政编码
518040
518001
法定代表人
李浩
谢永林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mfchin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报告期(2017-02-23 至 2017-06-30)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87,759.80
本期利润
1,400,989.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7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70 %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00,986.8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1,437,463.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70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70 %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半年。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1 %
0.04 %
1.24 %
0.07 %
-0.83 %
-0.03 %
过去三个月
0.57 %
0.03 %
0.22 %
0.08 %
0.35 %
-0.0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0 %
0.02 %
0.31 %
0.07 %
0.39 %
-0.05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2、自基金成立至今,招商招弘纯债C未有份额,因此上图仅显示招商招弘纯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2004年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同时拥有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专户理财(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格。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37只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快速增长,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3711亿元,行业排名第6。
2017年上半年获奖情况如下:
债券投资能力五星基金公司(海通证券)
晨星2017年度基金奖提名(晨星)
招商产业债?三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中国证券报》
金基金?股票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上海证券报》
招商双债增强?2016年度金基金?一年期债券基金奖《上海证券报》
招商产业债?2016年度金基金?三年期债券基金奖《上海证券报》
招商安瑞进取?三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证券时报》
招商产业债基金?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证券时报》
招商丰融基金?2016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奖《证券时报》
招商制造业转型基金?2016年度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奖《证券时报》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02-23
-
7
男,管理学学士。2008年9月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9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核算部基金会计,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财富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及招商招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上半年的基金操作,我们严格遵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了规范运作。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在上半年适度降低组合杠杆,维持久期稳定。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3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经济走势平稳。但二季度以来房地产新开工、基建投资等一些指标出现一定的走弱迹象。从先行指标来看,5月以来,服务PMI有一定下行,但仍处在荣枯值以上。
CPI上半年表现弱势,PPI从2月触顶回落。其中,上半年猪肉、粮食和蔬菜价格均连续下跌,非食品分项走势基本平稳,处于历史中位水平。
上半年的货币政策以中性稳健为主。央行从年初以来,根据资金松紧调整公开市场操作,保持资金中性偏紧,上半年央行在维稳资金面稳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适度提高资金利率,从而打击金融市场的过度杠杆水平。
展望下半年的债券市场,基本面的回落可能重新成为市场焦点。基本面上,二季度除了房地产外,其余的经济数据都有走弱的迹象,而近期财政部对于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监管,可能对基建投资造成一定负面拖累。同时,油价的回落以及食品价格的走弱,使得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不大。下半年基本面对债券市场仍有支撑。
政策方面,银监会监管政策的冲击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从近期央行的表态来看,监管机构对于政策造成的市场冲击有一定担忧,预计下半年大概率不会有更严厉的政策出台。
总的来看,下半年债券收益率将呈现震荡走势,后续需关注基本面下行的节奏,以及欧美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06-30
资产:
银行存款
9,593,607.1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910,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8,91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304,553.42
应收利息
2,753,157.8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01,561,318.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06-30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540.16
应付托管费
16,513.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467.5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3,333.76
负债合计
123,854.79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200,036,476.69
未分配利润
1,400,98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437,463.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1,561,318.32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0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36,476.69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2-23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2-23至2017-06-30
一、收入
1,739,053.76
1.利息收入
2,468,934.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2,444.51
债券利息收入
2,304,489.8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1,999.9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43,111.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43,111.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6,770.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9
减:二、费用
338,063.96
1.管理人报酬
209,222.07
2.托管费
69,740.6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5,367.5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53,733.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00,989.8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00,989.8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2-23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2-23至2017-06-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36,570.16
-
200,036,570.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400,989.80
1,400,989.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3.47
-2.96
-96.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6.16
3.05
1,009.21
2.基金赎回款
-1,099.63
-6.01
-1,105.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36,476.69
1,400,986.84
201,437,463.53
本报告第6.1页至第6.4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金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志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剑萍
注:此处为PDF文件中的章节数或者页数。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05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0,036,570.16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077 号验资报告。《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招商招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基金财务报务的编制期间自公历2017年2月23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4)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