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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1月 24日
平安惠泽纯债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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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01月 21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10月 0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惠泽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48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7月 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4,795,639.07份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
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
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
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本
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
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
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平安惠泽纯债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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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 10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999,182.61
2.本期利润 4,305,124.1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3,059,067.2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3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4% 0.05% 1.14% 0.04% 0.20% 0.01%
过去六个月 2.95% 0.06% 2.68% 0.05% 0.27% 0.01%
过去一年 4.61% 0.05% 4.73% 0.04% -0.12% 0.01%
过去三年 11.95% 0.05% 12.31% 0.06% -0.36%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6.85% 0.09% 21.00% 0.06% 5.85%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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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07月 14日正式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恩源
固定收益
投资中心
投资副总
监,平安
惠泽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2021年 6月 7
日
- 9年
周恩源先生,浙江大学西方经济学博士。
曾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9年 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副总监,
同时担任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0-3年期政策性金
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增利六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增
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合盛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合庆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元泓 30天滚
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
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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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债市表现较好,收益率总体出现下行。四季度货币政策宽松力度有所加码,包括跨
月与非跨月的流动性加码供给,降准以及 LPR利率的下调。在此推动下,债市收益率总体震荡下
行。
四季度本基金主要配置中短期品种以获取稳健收益,同时通过杠杆套息、波段操作等方式增
厚组合收益。四季度初收益率上行后,基金增加了长期利率债的配置,在收益率下行后进行了解,
资本利得方面对组合形成一定贡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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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3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4%,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1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 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66,711,000.00 97.95
其中:债券 366,711,000.00 97.9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4,150.37 0.05
8 其他资产 7,481,888.65 2.00
9 合计 374,387,039.0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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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3,125,000.00 69.7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0,623,000.00 19.4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113,586,000.00 31.29
10 合计 366,711,000.00 101.01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10303 21进出 03 500,000 50,625,000.00 13.94
2 1828008
18中信银行二级
01
300,000 31,092,000.00 8.56
3 1928006
19工商银行二级
01
300,000 31,059,000.00 8.55
4 1928002
19民生银行二级
01
300,000 30,711,000.00 8.46
5 1928009
19农业银行二级
04
200,000 20,724,000.00 5.7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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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做出银保监罚决字〔2020〕71 号,由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案件风险事件确认为案件并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关键
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为同业投资业务
提供隐性担保、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547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月 19日做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处罚决定,
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二)
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三)生产网络、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四)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
存在数据泄露风险(五)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六)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根据
相关规定罚款 42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 2021年 12月 8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38
号处罚决定,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制定文件要求企业对公账
户必须开通属于该行收费项目的动账短信通知服务,侵害客户自主选择权。二、公司河南分行和
新疆分行转发并执行总行强制企业对公账户开通动账短信通知服务要求,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
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1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1年 2月 5日作出银罚字〔2021〕1号处罚决定,由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
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
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2,89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3月 17日做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处罚决定,
由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客户信息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柜面非密
查询客户账户明细缺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与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乱象整治自查不力二、
客户信息收集环节管理不规范;客户数据访问控制管理不符合业务“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
原则;查询客户账户明细事由不真实;未经客户本人授权查询并向第三方提供其个人银行账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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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信息三、对客户敏感信息管理不善,致其流出至互联网;违规存储客户敏感信息四、系统权限
管理存在漏洞,重要岗位及外包机构管理存在缺陷,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4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 2021年 2月 5日作出银管罚〔2021〕4号处罚决定,由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
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2、未按规定开展条码支付业务;3、违规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4、开立、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规范;5、未按规定管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50.317056万元,并处罚款 451万元,罚没合计 501.317056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 2021年 9月 26日作出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
26号处罚决定,由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收费管理不力,违规收费;理财和同业投资业务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北京银行改正,
并给予合计 8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 2021年 4月 23日做出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
29 号处罚决定,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1月,该行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处罚款共计 76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7月 13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决定,由
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义务,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罚没
6920.0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5月 17日做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处罚决定,
由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
让的信贷资产;二、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三、同业投资投前审查、投后管理不严;四、通
过同业投资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收购银行股权;五、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六、违规开
立同业账户;七、通过投资底层资产为本行信贷资产的信托计划,少计风险资产;八、同业资金
协助他行增加一般性存款,且部分期限超过监管要求;九、会计核算不准确,将同业存款计入一
般性存款;十、部分理财产品相互交易、风险隔离不到位;十一、违规销售无真实投资、无测算
依据、无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财产品;十二、策略保本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充分揭示风险;十三、
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十四、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
十五、理财资金违规投资信托次级类高风险资产;十六、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超过监
管要求;十七、非标资产非洁净转让; 十八、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有效分离; 十九、部分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对接本行信贷资产; 二十、部分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 ;
二十一、部分理财资金投向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项目 ;二十二、部分理财投资投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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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职; 二十三、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规;二十四、与未备案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开展业务;
二十五、漏报错报监管标准化数据且逾期未改正;二十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二十七、部
分理财资金未托管,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983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1年 8月 13日做出银罚字〔2021〕25号处罚决定,由于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罚款 486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5月 17日做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由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款月末冲时点、为无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
票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8761.355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7月 13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决定,由
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义务,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等,根据相关规
定罚款 11450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7月 13日作出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决定,由
于中国进出口银行违规经营,罚没 7345.6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规范开展业务,
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81,858.67
5 应收申购款 29.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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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7,481,888.65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69,870,898.9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4,996,961.1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2,221.0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4,795,639.0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1/10/01--2021/12/31 90,308,859.39 - - 90,308,859.39 28.69
2 2021/10/01--2021/12/31 178,452,535.02 - - 178,452,535.02 56.69
个
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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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 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选择大比例赎回时,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为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变现时,可能存在仓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金份
额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
但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项被延缓
支付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金份额净值
产生的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
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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