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7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金盈宝货币市
场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76号)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7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
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投资者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6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03月31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
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自2008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书记。自2012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东路证券
营业部电子商务部经理、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浙江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管理
总部总经理、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事业部总裁。自2019年8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圳金地证券
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
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自2012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
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
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
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自2010年11月开始担任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自2016年2月开始担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
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自2008年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
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
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自2012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
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自2012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
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
11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冰女士,监事,管理学学士,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
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国信证券总裁助理,兼证券金融事业部总裁、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5年6月开
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部、
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产管理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自2016年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
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自2015年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
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9月开始担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左彬先生,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律师;2016年 4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高级合规经理,高
级合规官,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2019年9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
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自2008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书记。自2012年12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
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自2008年12月起担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员,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
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自
2015年10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
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
长,自2014年12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总裁助理,自2015
年9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
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
长、处长,自2015年2月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监,自2017年3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
总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叶朝明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银行总
行,从事本外币资金管理相关工作;2014年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货币基金
管理工作,现担任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年02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01月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07月担任鹏华添利宝货币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01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5月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06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6月担任鹏华金元宝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9月担任鹏华货
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9月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担任鹏华弘
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8月担任鹏华
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0月担任鹏华稳利短债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6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叶朝明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4年02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1月担任鹏华安盈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07月担任鹏华添利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1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5月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6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6月担任鹏华金元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8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9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08月担任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0月担任鹏华稳利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06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张佳蕾女士,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
敦)企业风险管理咨询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及研究员。2017年8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现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8年10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10月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
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6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
基金基金经理。张佳蕾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8年10月担任鹏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2月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2月担任鹏华添利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06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7年07月至2018年09月 刘建岩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MD)/基金经理,鹏华新兴
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鹏华研究智选混合、鹏华价值驱动混合基
金、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
养老2045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
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
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7.15万亿
元,实现营业收入1813.08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
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93只,托
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3616.94亿元,基金份额合计13270.30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
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
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
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
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
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
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
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
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
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
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
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
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
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
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33688115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305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3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36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
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胡子豪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马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东门2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晓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苏宁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王清臣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0)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大厦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云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16)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联系人:黄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网址:www.yitsai.com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广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曾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号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
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 座201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唐伟城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潘晓怡
经办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
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状况及政策,分析
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的变动趋势,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
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久期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利率预测分析,本基金将动态确定并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预测利率将进入下降通道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上升通
道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规模、信用等级、流动性、市场供
求、票息及付息频率等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3、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分研究和论证,
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
套利等。
4、现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
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
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
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
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04月21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03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674,270,892.16 62.16
其中:债券 8,674,270,892.16 62.1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19,200,558.81 13.7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13,896,559.88 23.75
4 其他资产 46,564,546.25 0.33
5 合计 13,953,932,557.10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3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00,152,749.85 5.2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
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8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
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0.34 5.2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0.9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4.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6.6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2.7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4.98 5.2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号
1 国家债券 39,930,435.78 0.3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51,791,838.28 5.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51,791,838.28 5.6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80,048,427.25 5.13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7,202,500,190.85 54.37
8 其他 - -
9 合计 8,674,270,892.16 65.4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
内在应收利息。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904091 19中国银行CD091 5,000,000 494,371,596.44 3.73
2 011902702 19电网SCP009 4,000,000 400,041,155.34 3.02
3 111908254 19中信银行CD254 3,000,000 298,721,783.92 2.25
4 072000056 20海通证券CP002 2,000,000 200,006,251.50 1.51
5 112091167 20宁波银行CD017 2,000,000 199,471,272.13 1.51
6 112016026 20上海银行CD026 2,000,000 199,471,272.13 1.51
7 111972345 19深圳农商银行CD010 2,000,000 199,382,203.93 1.51
8 112092978 20天津银行CD013 2,000,000 199,222,560.19 1.50
9 112094289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CD066 2,000,000 199,168,350.32 1.50
10 111973647 19北京农商银行CD204 2,000,000 199,158,712.46 1.50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93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0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898%
7、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
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
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
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
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
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
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海通证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20190827),具体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处
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60号)的要求并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及其
子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2019年1月3日,江苏证监局向海通期货下发《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号)
2019年1月3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营业部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号)。江苏证监局查明海通期货常州营业部在从业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上述事实,江苏证监局对海通期货常州营业部采取
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整改措施:(1)海通期货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营业部积极进行整改,包括解散所涉
投教延伸服务QQ群,加强员工职业行为规范教育,制定营业部期货服务群管理办法,告知投
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并签署意见告知书等;(2)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已及时上报江苏证监局。
(二)2019年5月7日,上海证监局向富诚海富通下发《关于对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6号)
2019年5月7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6号)。上海证监局查明富诚海富通作为管理人,未对
相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及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状况进行全
面的尽职调查。根据上述事实,上海证监局对富诚海富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整改措施:(1)富诚海富通对此高度重视,建立三级内部控制管理架构;(2)设立质量
控制专岗,强化资产证券化业务质量控制;(3)强调尽职调查要求,全面提高项目尽职调查
工作质量;(4)进一步完善产品评审机制;(5)强化内部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文件质
量;(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7)排查存续项目风险状况,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
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北京农商银行
2020年2月2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1.错报
小微贷款“1104”报表数据;2.违规审批、发放贷款;
3.贷款资金被挪用;4.违规开展票据业务;5.违规开展债券代持业务;6.违规办理信托资
金代理收付业务;7.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
3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1.贷款
调查审查不尽职;2.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3.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4.部分个贷业
务违反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5.员工行为管理薄弱。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
计2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
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46,550,056.33
4 应收申购款 14,489.9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6,564,546.25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
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
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
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
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2017年07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634% 0.0007% 0.1649% 0.0000% 1.8985% 0.0007%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7771% 0.0015% 0.3500% 0.0000% 3.4271% 0.0015%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6698% 0.0005% 0.3500% 0.0000% 2.3198% 0.0005%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3月31日 0.6296% 0.0004% 0.0873% 0.0000% 0.5423% 0.0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03月31日 9.4309% 0.0021% 0.9522% 0.0000% 8.4787% 0.002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和认
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
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
的赎回申请(超出基金总份额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
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本基金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
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
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
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