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5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04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086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33,921,418.3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年度第 1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07日
除息日 -(场内) 2023年12月07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以 2023年 12 月 7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并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