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00,772,438.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定期开放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预期收益/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吴玉婷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21-52629999-212052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015289@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61
传真
010-50850776
021-62159217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1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4,695,181.11
16,530,985.41
本期利润
362,247,530.53
12,150,535.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67
0.004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72%
0.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30
0.004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28,159,199.86
3,022,560,836.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85
1.0040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4%
0.05%
1.99%
0.05%
0.35%
0.00%
过去六个月
4.46%
0.07%
2.57%
0.06%
1.89%
0.01%
过去一年
8.72%
0.07%
4.79%
0.07%
3.9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15%
0.07%
4.49%
0.07%
4.66%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1月14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5200
256,647,166.80
-
256,647,166.80
2017
-
-
-
-
合计
0.5200
256,647,166.80
-
256,647,166.80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 43 只公募基金和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2017.49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1570.15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力
基金经理
2017年11月14日
-
8年
黄力先生,硕士,中国籍。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安盛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尊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瑞倩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7年11月14日
-
21年
董瑞倩女士,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裕优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整体较为平稳,体现出较强的韧性。年初在基建带动下,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水平。二季度之后资管新规执行,表外融资转向表内,但表外急剧收缩带来社融增速下行,实体经济融资难度增大;棚改政策边际转弱,叠加城投债、非标等融资收缩,基建投资增速下滑;贸易战逐步发酵,金融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全年央行主要通过MLF、降准和定向降准等方式投放中长期流动性:全年降准四次,合计3个百分点,置换到期MLF和补充由于财税上缴、存款准备金上缴等方式回收的流动性,银行间市场利率逐步下降。
债券市场在2018年走出一轮较大牛市,10年期金融债收益率下行幅度达120BP,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跟随无风险利率下行,信用利差有所收窄。与此同时,低等级信用债受信用紧缩影响,信用风险提升,信用利差扩大,全年债券违约只数与金额都有所提升。因此,严格意义上2018年是债券市场一轮结构性牛市,把握好利率趋势,控制好信用风险的基金产品收益都较为可观。
本基金以利率债与中、高等级信用债为投资对象,通过久期与杠杆率的调节,应对市场波动,将主要的风险敞口暴露在久期与资金杠杆上,获取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8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我们认为年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流动性整体维持偏宽松。收益率环境处于低位,风险偏好有所提升,市场波动率将提高。因此,我们认为全年杠杆策略优于信用策略优于久期策略。在“低收益,高波动”的环境中,我们拟以“重视底仓收益,控制久期风险”的应对之策来指导全年投资。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8年6月28日登记权益并除息,于2018年6月29日每份份额发放0.0050元红利。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2日登记权益并除息,于2018年10月23日每份份额发放0.0470元红利。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293,146.25
1,651,037,515.01
结算备付金
12,873,534.00
3,793,711.67
存出保证金
90,332.04
29,157.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86,666,000.00
2,325,274,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076,666,000.00
2,325,274,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10,00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82,002,333.00
50,000,27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0,000,000.00
应收利息
137,828,440.78
29,577,426.2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624,753,786.07
4,149,712,085.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91,893,591.85
1,125,398,293.69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65,659.60
769,065.91
应付托管费
488,553.20
256,355.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6,247.80
10,162.46
应交税费
361,493.83
-
应付利息
2,099,039.93
707,372.0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0,000.00
10,000.00
负债合计
2,496,594,586.21
1,127,151,249.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900,772,438.47
3,010,410,300.63
未分配利润
227,386,761.39
12,150,535.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28,159,199.86
3,022,560,836.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24,753,786.07
4,149,712,085.5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385元,基金份额总额5,900,772,438.47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15,163,707.10
15,566,443.76
1.利息收入
224,744,783.40
19,745,950.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436,414.27
14,597,087.35
债券利息收入
209,530,853.21
4,587,261.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203,993.1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73,522.81
561,601.7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2,866,574.28
200,943.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2,866,574.28
200,943.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7,552,349.42
-4,380,449.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52,916,176.57
3,415,908.26
1.管理人报酬
12,959,921.70
1,165,280.91
2.托管费
4,319,973.83
388,426.9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9,765.55
5,900.49
5.利息支出
34,933,517.98
1,843,499.9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4,933,517.98
1,843,499.90
6.税金及附加
289,827.97
-
7.其他费用
263,169.54
12,8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2,247,530.53
12,150,535.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2,247,530.53
12,150,535.5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10,410,300.63
12,150,535.50
3,022,560,836.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62,247,530.53
362,247,530.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90,362,137.84
109,635,862.16
2,999,998,00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90,362,137.84
109,635,862.16
2,999,998,000.00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56,647,166.80
-256,647,166.8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00,772,438.47
227,386,761.39
6,128,159,199.8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10,410,300.63
-
3,010,410,300.6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150,535.50
12,150,535.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10,410,300.63
12,150,535.50
3,022,560,836.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王文英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17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90605_A1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010,410,300.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唯上年度报告期间为 2017年1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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