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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1月12日发布的《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七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开放期为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开放期延长至2024年2月19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19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本基金自第十七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次日)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进入封闭期,即2024年2月20日(含)至2024年5月19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