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永赢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 丰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10 月 2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9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永赢丰利债券 A 永赢丰利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5507 005508
截 止 基 准 日 下属 基 金 份 额 类别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72 1.0357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9,586,806.93 158.05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 类别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位:人民币元)9,917,361.39 31.61
本次下 属基 金份额 类 别 分 红 方 案 (单 位 :人 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354 0.339
注:按照《永赢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10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9年 10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10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除息后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为计算 基准 确定 再投资 份额 , 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 直 接 计 入 其 基 金 账户,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的财 税字[2002]128 号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的通 知》及财 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9年10月2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