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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嘉鑫
005617
2018年01月30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12月07日
1.0552
288,775,627.52
-
0.41
2023年第2次分红
注:根据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4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
2023年12月13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3)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