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广发汇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汇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005778
2018年3月3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汇
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
发汇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2023年6月12日
1.0679
208,825,454.40
0.427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6月19日(场外)
2023年6月20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3年6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2023年
6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通过某一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按基金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分红方式变更规则的公告》。
(6)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