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586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06-0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11-07
基金经理的日期
李鸥
证券从业日期2009-06-15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16
基金经理的日期
敬夏玺
证券从业日期2010-07-0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
其他
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
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
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
投资目标
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投资范围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除外)、可
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股票、权证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
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
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
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
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
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
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主要投资策略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
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
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
策。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
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
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
在价值。
5、组合构建及调整:本公司设有固定收益部,结合各成员债券研究和
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
建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1.45%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8.55%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4.50%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0.50%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3.94% 3.81% 1.69% 3.16% 2.19% 3.03%
业绩基准收益率 3.07% 1.31% -0.06% 2.10% 0.51% 2.06%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0.8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0.4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10%
N≥30天0.00%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日基金份额净值;赎
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107,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
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
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