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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
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315 112,643.70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