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臻利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臻利 基金代码 006631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鑫元臻利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6632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1-2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19-02-19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郑文旭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6-24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严格
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在追求资金的安全与长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
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
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
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
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N<7天 1.5% -
赎回费 7天≤N<30天 0.3% -
N≥30天 0% -
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30%
托管费 - 0.10%
销售服务费 - 0.4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
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证券发行人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有:
(1)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
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
损失。
(2)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或400-606-6188(免长途
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