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6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 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等法 律法规 以及《银 华安 丰
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银华安丰中短期政 策性
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2 月 23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 基金份 额净 值(单 位 :人 民 币
元) 1.0308
基准日 基金可 供分 配利润 (单 位 :人
民币元) 103,870,004.06
截止基 准日按 照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例计 算的应 分配 金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4 日
除息日 2021 年 3 月 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3 月 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 利再投 资的 投资者 ,其现金 红利 以 2021 年 3 月 4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NAV)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1 年 3 月 8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字[2002]128 号 《关于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3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3月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2021年3月5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3月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3月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