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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0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等 法律法 规以 及《中邮 纯债优 选一 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纯债 优选 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 邮 纯 债 优 选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A
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 放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008 00700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本基金自2023年8月19日起将再次进入封闭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0.60% -
1000000<=M<2000000 0.40% -
2000000<=M<5000000 0.20% -
5000000<=M 1000 元/笔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A 级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10%
30 天<=N 0.00%
C 级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10%
30 天<=N 0.0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中邮创业网上直销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5.1.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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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纯债优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