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
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
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的约定,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调低至0.5%。
二、 基金合同的修订
《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三、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事项需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修订后的基金合同2021年8月18日起生效。自2021年8
月18日起,本基金将按新的管理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通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免长途电话费)、021-688818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ysa99.com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