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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9-10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
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0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9-10年利率发起式
债券A类 基金代码 007309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5月0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佳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09月07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
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
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9-10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
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
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在9-10年(包含9年和10年)的利率债债券的比
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90%,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外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超
过利率债债券资产的1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债债券是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2、收益率曲线策略;3、骑乘策略;4、息差策略;5、个券选
择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7-10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
M <100万 0.5%
100万 ≤ M < 500万 0.3%
500万≤ M 每笔500元
赎回费
N <7天 1.5%
7天 ≤ N < 30天 0.1%
30天≤ N 每笔0元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
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的风险。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2
年01月28日披露的《鹏华9-10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