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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 基金代码 007425
基金简称A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A 基金代码A 007425
基金简称C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C 基金代码C 007442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6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三个月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宇超 2020年08月11日 2016年01月0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即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
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以
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其中投资于中高等级债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现金,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高等级债券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
府债及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
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或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2、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 0.30%
50万≤M<200万 0.20%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A 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C 0.25%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再
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开放期流动性风险和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债券市场
的系统性风险,虽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债券品种,但无法完全排除因个
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7、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10、技术风险。
11、不可抗力风险。
12、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
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至三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
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三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
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
放期时长为1至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因而,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或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
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或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是与招募说明书一起进行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