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5号文批准。
2.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通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者。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帐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可至本基金各代销网点认购,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金额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基金投资者也可至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认购,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追加认购金额20万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投资理财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7月16日《上海证券报》、7月19日《中国证券报》、7月20日《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网点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相关机构有关公告,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 53524620)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较大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电话: (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 (021)63350429
联系人:黄郁
网址:www.epf.com.cn
2. 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
在以下30个城市的371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光大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95或登录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2)交通银行
在交通银行以下111个城市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4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1)6881677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ebscn.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tja.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021)68419125
网址:www.xyzq.com.cn
(8)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0个省、市的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网址: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通证券在以下城市的36 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杭州、萧山、临安、临平、桐庐、余杭、於潜、金华、白龙桥、诸暨、义乌、浦江、佛堂、温岭、泽国、松门、余姚、嘉兴、平湖、海盐、濮院、崇福、海宁、长安、湖州、长兴、练市、上海、深圳。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通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571)9659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bigsun.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4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客户咨询电话:(010)84864818-63540及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ecitic.com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华泰证券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5)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28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i618.com.cn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上述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公告。
(八)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法定募集期限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间为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境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期,但总募集期不超过三个月。
至上述募集期结束,若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认购者人数不低于100人),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本基金成立前,已收取的认购款项必须存入指定商业银行中本基金的临时募集账户,不得挪作他用。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认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0万以下 1.0%
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 不超过0.8%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发售,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境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追加认购金额20万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三)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金额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四)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其中个人投资者重复认购基金时,可以在其开户的原网点认购,也可以在该网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任一中国光大银行及本基金其它代销机构开办代销业务的网点办理重复认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五)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投资理财中心
1.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 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5)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投资理财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7)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A.
投资者可从2004年7月20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B.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由投资理财中心当时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C. 填写《帐户类日常交易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 如有代理人,则:
a.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投资理财中心,填制“交易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D.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查询基金帐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106084-00410001258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记的姓名。
□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交易帐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投资者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帐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卡;
□ 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 没有汇款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二)中国光大银行
1. 开立阳光卡/开立基金账户/登记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开立一张个人阳光卡(如已有阳光卡,可延用原卡),并在阳光卡柜台办理资金账户签约手续,指定该阳光卡为客户基金交易的指定资金账户,然后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到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开立或登记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指客户以前没有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的情况;登记基金账户指客户以前曾在其他代销或直销机构开立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但可通过登记基金账户交易在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业务),上述三步可在同一柜台一次完成。
(1)申办条件:
个人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回乡证)可在光大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办理账户签约及开立基金账户手续。
(2)须提供的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 本人阳光卡(不限本、异地卡)。
(3)申请手续:
a. 客户申请在光大银行签约,须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先详细了解签约、开户有关规定;
b.
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各栏内容(签约和开基金账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代销网点阳光卡柜台;
c. 客户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
客户办理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交易成功后,认真核对柜台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打印内容,签字确认后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留存。
2. 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若有地址、电话等任何开户时提供资料的变动须及时前往光大银行开卡行办理客户资料的变更手续;客户办理客户资料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客户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投资者基本信息修改申请单》;
(2)客户已签约阳光卡;
(3)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要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 认购:
认购指开放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募集期认购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1)客户认购基金须提供的材料:
a. 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 《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2)办理手续:
a. 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 确保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c. 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
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 基金成立后规定日期始,客户可以到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3)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7: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受理)。
4. 申购:
基金首次发售完成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申购开放日申购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1)客户申购基金需提供的材料:
a. 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 《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2)办理手续:
a. 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 保证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c. 根据柜员提示输入密码;
d.
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 T+2日起,客户可凭阳光卡到交易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5. 赎回:
指投资者申请向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单位的行为,客户可在基金赎回开放日赎回光大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
(1)客户赎回基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a. 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 《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2)办理手续:
a. 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 保证基金账户内有足够的可用余额;
c. 根据柜员提示输入密码;
d.
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 T+2日起,客户可凭阳光卡到交易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6. 查询:
客户可以向光大银行代销网点查询阳光卡账户及基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也可查询基金历史交易信息。办理查询,客户须出示本人阳光卡。另外,客户还可以通过光大银行电话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和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委托及成交等信息。
(三)交通银行
1. 开户和认购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 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 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 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2)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在营业网点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开立基金账户;
c.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 本人资金帐户卡;
c. 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4
年7月20日至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九)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3.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帐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4.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5.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集中委托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网址:www.csc108.com;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6.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帐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7.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 月20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注意事项:
a) 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b)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c)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 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4.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招商证券牛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c.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3. 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认购申请表。
(十三)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金通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在金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开户申请表;
b.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 金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金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金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事先在营业部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 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没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系统可自动配发新的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成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到营业部柜台或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五)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及认购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 资金帐户卡;
c.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理认购手续。
3. 注意事项:
(1)已事先开立华泰证券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帐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六)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 填妥的《基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 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光大银行及其它代销机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机构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一)投资理财中心
1.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2)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 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4)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投资理财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A.
投资者可从2004年7月20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B.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由投资理财中心当时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C. 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 填写《帐户类日常交易申请表》,《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代理人签名;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D.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查询基金帐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106084-00410001258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记的姓名。
□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交易帐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投资者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 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帐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卡;
□ 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 没有汇款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二)中国光大银行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30~16: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开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c. 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d. 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3. 赎回程序:
a.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 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投资者需到资金账户开户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三)交通银行
1. 开户和认购时间: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 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 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在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d.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
(2)如果已在光大证券营业网点开有资金账户,请机构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网点办理基金开户手续:
a.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c.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 光大证券资金账户卡;
f. 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 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f. 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g. 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2)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
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帐户
(1)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2)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九)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d. 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e. 填写资金帐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f. 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a.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c.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 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 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 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帐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 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帐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 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 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帐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 营业部资金帐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互联网、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帐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4.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和基金帐户开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主准。
(十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 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十三)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金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金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金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金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金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 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6)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如有则必须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到营业部柜台或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5. 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五)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及认购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a.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起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为法人时)或负责人(机构投资者为非法人时)证明书及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e.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f.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投资者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起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为法人时)或负责人(机构投资者为非法人时)证明书及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e.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f. 预留印签;
g. 资金帐户卡;
h.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理认购手续。
3. 注意事项:
(1)已事先开立华泰证券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帐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
(2)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六)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 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3. 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指定商业银行中本基金的临时募集账户中,如果基金成立,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能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若基金发售失败,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楼
法定代表人:周立群
总经理:汤臣(PAUL THOMPSON)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宋宜农 汪毓
网址:www.epf.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82.1689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张建春 宋晋平
网址:www.cebbank.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周立群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黄郁
网址:www.epf.com.cn
2. 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68561290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刘静
网址:www.cebbank.com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768800
传真:(021)68817271
客服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陈建东
网址:www.ebscn.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顾文松
网址:www.gtja.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7543114
客服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网址:www.xyzq.com.cn
(8)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客服专线:(0571)96598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何燕华
网址:www.bigsun.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咨询电话:(010)84864818-63540
联系人:余颖
网址:www.ecitic.com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网址:www.htsc.com.cn
(15)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47层
法定代表人:周立群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王超、田晓枫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帝王商业中心4708-4715室
法定代表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533
传真:(0755)82125580
联系人:林斯彬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会计师: 肖峰 陈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