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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591)原定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含)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单个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的合计申请金额设置人民币1000万元上限。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将2024年3月11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自2024年3月12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于保本。如发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要对持有的证券计提减值准备或处置的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此外,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可能损失债券交易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