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年年丰定开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3月8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年年丰定开债 基金代码 007624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年年丰定开债C 下属基金代码 00762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8-2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12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
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
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
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
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
务,也不上市交易。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
一工作日(含)起,本基
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
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
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
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
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
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
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郑如熙
证券从业日期 2004-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
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投资范围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间不受
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N ≥ 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6%
销售服务费 0.4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
险和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每12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
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
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时,则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
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
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
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
致证券价格下降,从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流动性风险指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
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这些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