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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9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鑫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7641
下属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鑫利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7642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8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止。除第一个封闭期外,本基金的封闭期为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基金经理 李宇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3月1日
基金经理 宋加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6月23日
基金经理 曾薏桐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流动性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的综合目标。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不受此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积极采取杠杆政策,在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的条件下赚取无风险套利机会,在久期选择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久期适度调整,并通过免疫策略控制净值波动率,最后利用信用挖掘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8月16日,2019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9年8月16日至2019
年12月31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1天≤N≤6天 1.50%
7天≤N≤29天 0.75%
N≥30天 0.00%
注:泰达宏利鑫利债券C不收认购费和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3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详见《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其他风险、
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应
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果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
影响。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式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第一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止。除第一个封闭期外,本基金的封闭期为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
不上市交易。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在债券投资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
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二是对企业类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及企业类债
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三是本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类债券
承载的信用风险要高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如国债),若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
利息,将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发生信用风险。四是本基金对债券市场的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
研究以及定量分析可能都无法使得本基金所选券种符合预期投资目标。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
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
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
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
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债券
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换股的风险等。
(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
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情形的,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mfcteda.com][客服电话:400-698-
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