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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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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07月 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04月 01日起至 2022年 0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9月 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00,018,830.1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
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
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
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
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
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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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 4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1,144,489.96
2.本期利润 51,144,489.9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580,675,041.1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5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②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
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4% 0.01% 0.85% 0.01% -0.31% 0.00%
过去六个月 1.21% 0.01% 1.71% 0.01% -0.50% 0.00%
过去一年 2.84% 0.01% 3.51% 0.01% -0.67%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15% 0.01% 10.58% 0.01% -2.43% 0.00%
注: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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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9 月 4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个月。截至建
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振仓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9年 9月 4
日
- 19年
新疆财经学院金融学硕士,19年证券从
业经历。自 2003年 7月至 2005年 4月
在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
究,2006年 3月至 6月在国联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部(北京)从事债券交易,
2006年 7月至 2008年 3月,在益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5年 6月,在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基金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7年 5
月,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投
资部担任执行总监。2017年 6月加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经
理。自 2017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岁
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7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8年 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恒
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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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8年 9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平稳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9年 9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聚
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0年 3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民生加
银家盈理财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基金经理;自 2020年 4月至今
担任民生加银瑞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4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0年 8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瑞
盈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7月担任民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5
月至 2020年 10月担任民生加银恒裕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7月至 2022年 3月担任民生加银添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
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
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
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
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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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
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
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二季度,国际上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经济在快速复苏,俄乌冲突加剧了部分能源、农
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通胀状况进一步恶化。6 月份美联储超预期加息 75bp,年内大幅加息
的预期仍然强烈,10年美债收益率大幅上行至 3.5%附近。国内,4、5月份疫情状况持续恶化,
经济下行压力在加大。货币政策上,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25bp,5月份下调了 5年期 LPR利率
15bp,有利于提振地产和企业中长期信贷的需求。临近 2季度末,地产销售有所回暖,疫情逐步
好转之下,经济逐步企稳回升。二季度,跟随经济的波动,中长期利率债收益率见底反弹。
本组合为买入持有策略产品,2019年 9月 4日成立,考虑到信用风险较大,本基金以 3年
以内利率债、高等级商业银行金融债、存单为主要投资标的。操作上,2季度陆续有些资产到
期,主要操作是在杠杆允许范围内置换到期的债券,新增部分商业银行金融债和政金债、存单、
逆回购等短久期资产。未来的操作上,如果商业银行金融债等品种收益率处于合意区间,在杠杆
允许范围内,将置换和增加仓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8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4%,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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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276,071,362.43 90.07
其中:债券 9,276,071,362.43 90.0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72,672,144.34 9.44
8 其他资产 50,089,355.08 0.49
9 合计 10,298,832,861.8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44,201,411.01 14.0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986,153,914.48 72.9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97,388,233.56 38.5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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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45,716,036.94 9.87
9 其他 - -
10 合计 9,276,071,362.43 96.8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0407 19 农发 07 12,250,000 1,261,826,710.14 13.17
2 018062 进出 1912 9,450,000 967,724,081.71 10.10
3 1928015
19 招商银行小
微债 01
9,400,000 965,502,422.96 10.08
4 1928017
19 兴业绿色金
融 01
8,600,000 884,363,903.62 9.23
5 019641 20 国债 11 6,723,490 688,689,683.10 7.1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
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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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作出处罚决定
日期:2022年 3月 21日)。
2、中国进出口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作出处罚决定日
期:2022年 3月 21日)。
3、中国进出口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1)31 号,作出处罚日
期:2021年 7月 13日)。
4、渤海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28 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 3月 21日)。
5、渤海银行因违法违规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处罚(津汇检罚(2021)10号,作出处罚
决定日期:2021年 10月 22日)。
6、招商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21 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 3月 21日)。
7、兴业银行因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银罚字(2021)26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1
年 8月 13日)。
8、兴业银行因违法违规被中国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2)22 号,作出处罚决定日
期:2022年 3月 21日)。
9、杭州银行因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处罚(杭银处罚字(2022)30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2年 5月 23日)。
10、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处罚(甬银处罚字(2021)2号,作出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 7月 14日)。
11、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1年 7月 30日)。
12、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1年 12月 29日)。
13、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28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2年 4月 11日)。
14、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30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2年 4月 11日)。
15、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35 号,作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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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决定日期:2022年 4月 21日)。
16、宁波银行因违法违规被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44 号,作出处
罚决定日期:2022年 5月 27日)。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7,494.0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061,861.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089,355.08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500,018,830.1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500,018,830.1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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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20401~20220630 2,999,999,500.00 - - 2,999,999,500.00 31.58
2 20220401~20220630 1,999,999,500.00 - - 1,999,999,500.00 21.05
3 20220401~20220630 1,999,999,500.00 - - 1,999,999,500.00 21.05
产品特有风险
1、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则面临大额赎
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
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
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
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
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
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大额申购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如下公告:
(1)2022年 4月 19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22年 4月 2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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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性公告
(3)2022年 4月 22日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1季度
报告
(4)2022年 5月 28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确认利息收入并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报告中投资组合报告公允价值部分均以摊
余成本列示。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
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