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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7736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三年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姚航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4月26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暂停运作 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封闭期的运作: (1)在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对下一封闭期本基金的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进入开放期的,提前公告。如决定暂停进入开放期,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出现前述暂停运作情况时,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在该封闭期最后一日日终,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赎回款项在T+7 日内划至投资人账户。 (2)截至某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出现前述暂停运作情况时,投资人当日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予以拒绝。已缴纳的申购款项,将在T+3日内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对于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赎回款项将在T+7日内划至投资人账户。 (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
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2、本基金暂停封闭期以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封闭期的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封闭期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3、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合同不终止,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基金运作的相关账户继续保留,本基金财产不进行清算。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
1,0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5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3%
N≥30日 0.0%
注:上述表格中的申购费率适用投资本基金的非养老金客户。对于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中心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但对于上述表格中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客户则按上
述表格中的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
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
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定期开放机制的风险
(1)本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
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本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可能并
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3、摊余成本法的估值风险
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当宏观经济出现较大的波动或单个证券发生风险时,基金的份
额面值可能与“影子定价”之间存在较大偏离,基金为保持份额面值必须缩减份额的风险;或者不得不放
弃份额面值,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损失。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
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
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
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
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