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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的《东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东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2月01日(含当日)。
为了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东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提前至2023年11月10日(含当日),当日及开放期内其他有效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将予以确认,并自2023年11月1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再接受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的《东兴兴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并进入下一个封闭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0-180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事宜,或与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联系。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