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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31日
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同泰开泰混合基金代码007770
下属基金简称A同泰开泰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A 007770
下属基金简称C同泰开泰混合C下属基金代码C 007771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8-28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9-08-28
经理的日期杨喆
证券从业日期2001-09-03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01-30
经理的日期王秀
证券从业日期2019-01-08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追
投资目标
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投资范围
正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分
主要投资策略
析,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
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等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市场运行状
况以及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
例,力争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8月28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
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同泰开泰混合A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M<1,000,000 1.50%-
1,000,000≤M<2,000,000 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90天0.75%-
赎回费
9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同泰开泰混合C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销售服务费A-
销售服务费C 0.40%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
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0-95%。因此,国
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
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
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
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
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6、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选择终止基金合同。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了面临股票的共性风险外,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公司注册地在境外所带来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差异风险、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引起的存托凭
证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存托人等中介机构的欺诈及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同泰基金官方网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电话:400-830-1666]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