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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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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月 25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07 月 01日起至 2021年 09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7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月 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00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府宏观经
济状况及政策,分析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的变动趋势,预测市场利
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
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久期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利率预测分析,本基金将动态确定并调整基
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预测利率将进入下降通道时,适当延长投资品
种的平均期限;预测市场利率将进入上升通道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
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各
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规模、信用等级、流动性、市场供求、票息及
付息频率等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3、套利策略 本
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
充分研究和论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
收益率,具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等。 4、现金管理
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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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
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5、资产支持证
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
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7月 1日-2021 年 9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3,568.78
2.本期利润 34,547.7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5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319,546.4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19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
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4% 0.00% 0.09% 0.00% 0.25% 0.00%
过去六个月 0.66% 0.00% 0.18% 0.00% 0.48% 0.00%
过去一年 1.43% 0.01% 0.35% 0.00% 1.08%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71% 0.01% 0.73% 0.00% 2.98% 0.01%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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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8月 29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叶朝明 基金经理 2019-08-29 - 13年
叶朝明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
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招商银行
总行,从事本外币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2014年 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货币基金管理工作,现担任现金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年 02月至今
担任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安盈宝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月至今
担任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添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5月
至2021年08月担任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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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06月至 2021年 08
月担任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 06月至今担任鹏华金元宝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8月至
2021年 08月担任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9月
至2021年08月担任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09月至 2021年 08
月担任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 11月至 2021年 08月担任
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8 年 12月至今担任鹏华弘
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 08月至今担任鹏华浮动净值
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0月至今担任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06月至
2021年 08月担任鹏华中短债 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稳泰30天滚动持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叶朝明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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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三季度,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自然灾害、疫情散点复发以及限电限产政策等因
素的影响下,供需两端均受到一定影响。生产端工业增加值增速小幅下滑,9月 PMI 生产指数下
降至 50以下。需求端出口保持韧性,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修复缓慢,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增速下
行。9 月制造业 PMI数据降至荣枯线以下,四季度经济前景不容乐观。金融数据方面,社融与 M2
同比下滑,后续随着地方政府债供给增加,社融和 M2 增速有望企稳回升。通胀方面,PPI上行创
出近期新高,CPI 小幅下行,两者差距进一步拉大,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处于高位,但主要是供
给端的问题,全面通胀的风险有限。政策方面更加强调跨周期调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
合理适度。个别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违约,但行业整体债务情况较为稳定,对金融体系的风险传
导暂时可控。三季度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也提出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的
健康发展。海外方面,疫情仍有反复,通胀高企,市场预期美联储将在四季度宣布缩减资产购买
计划,美元升值,部分经济体已经开启加息。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央行货币政策将继续以国内
为主。具体操作上,7月全面降准 0.5个百分点,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 1万亿元,9月新增 3000
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实体经济。公开市场操作净投放 2900亿元,7天逆回购利率和 MLF 利
率保持不变,LPR 报价与上一季度持平。资金利率继续围绕政策利率波动。银行间 7 天质押式
回购加权利率均值为 2.28%,较上一季度上升 3BP。3个月期限 AAA 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均值在
2.33%,较上一季度下降 13BP。
2021 年三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其中,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12BP左右,1年期 AA+短
融收益率下行 9BP 左右。
本基金三季度根据组合特征保持偏短的剩余期限,在类属配置方面以存单和回购资产为主,在保
证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三季度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0.34%,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0.0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945,200.00 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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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3,945,200.00 38.08
资产支持证
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00,000.00 39.5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2,260,802.29 21.82
4 其他资产 53,962.13 0.52
5 合计 10,359,964.42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无。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66.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天 33.5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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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
- -
合计 99.87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3,945,200.00 38.23
8 其他 - -
9 合计 3,945,200.00 38.23
10
剩余存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
债券
-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
在应收利息。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2111161
21平安银行
CD161
20,000 1,988,000.00 19.26
2 112104011
21中国银行
CD011
20,000 1,957,200.00 18.9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无。
5.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7.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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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品种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另行协商约定;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市场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
成本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
价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债券回购: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定期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的存款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应收利息,在利息
到账日以实收利息入账。
7、对银行存款、逆回购和应收款项等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并计
提减值准备。
5.7.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
局深圳市分局的行政处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
局、山东监管局、江苏监管局、宁波监管局、云南监管局、佛山监管分局、三亚监管分局、苏州
监管分局、襄阳监管分局、泰州监管分局、盐城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第
二税务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行
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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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0月 27 日,宁波银保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
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合计罚款人民币 100万元。
2021 年 5月 28 日,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来源于行内授信的
固定资产贷款和黄金租赁融资的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用于承接处置行内其他贷款风险;固定资产授
信严重不审慎,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挪用于借款人母公司归还股票质押融资;流动
资金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部分回流借款人用作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存单;固定资产贷
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部分回流借款人或借款人关联公司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违规行为,对公司处以罚款 210万元。
2021 年 9月 29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违规行为 1.违
规办理转口贸易收付汇 2.违规办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 3.违规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4.违规为境外
个人购买境内理财产品 5.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6.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
报告的等资料 7.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8.违规开展外汇市场交易,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处罚款人民币 187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8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海南监管局、上海监管局、福建监管局、安徽监管局、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天津监管局、
莆田监管分局、海东监管分局、乌兰察布监管分局、两江监管分局、长治监管分局、九江监管分
局、丽水监管分局、临沂监管分局、衢州监管分局、平顶山监管分局、佛山监管分局、万州监管
分局、中山监管分局、温州监管分局、金华监管分局、台州监管分局、潮州监管分局、晋城监管
分局、常州监管分局、漯河监管分局、龙岩监管分局、松原监管分局、马鞍山监管分局、滁州监
管分局、池州监管分局、黄山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北湖区税务局、安仁县税务局、临
武县税务局、耒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青海省分局、贵州省分局、
云南省分局、深圳市分局、东阳市支局、格尔木市支局、广安市中心支局、吉林市中心支局、漳
州市中心支局、海东市中心支局、黑河市中心支局、石嘴山市中心支局、绍兴市中心支局、舟山
市中心支局、双鸭山市中心支局、唐山市中心支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沈阳分行、成都分
行、合肥中心支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川中心支行的行
政处罚。
2021 年 5月 2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
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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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四、存款月末冲时点
五、为无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六、贷款管理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七、票据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或其关联人账户
八、理财产品质押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
九、超比例发放并购贷款
十、向未经备案的跨境并购业务提供并购贷款
十一、违规为私募股权基金收购境内企业发放并购贷款
十二、超授权期限办理汇出汇款融资业务
十三、与名单外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
十四、违规为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账户
十五、以同业返存方式不当吸收存款
十六、自营和代客理财业务未能实现风险隔离
十七、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十八、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风险状况
十九、违规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二十、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换股东购地借款
二十一、理财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项目
二十二、理财非标融资入股商业银行
二十三、理财非标融资用于商业银行注册验资
二十四、超授信额度提供理财非标融资
二十五、买入返售业务标的资产不合规
二十六、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搭售保险产品
二十七、单家分支行代销 3 家以上保险公司保险产品
二十八、主承销债券包销余券未通过风险处置专户处置
二十九、通过平移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三十、债券投资业务未分类,表内人民币债券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十一、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设立有限合伙基金,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
三十二、迟报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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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案件问责不到位
三十四、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
三十五、违规收取福费廷风险承担费
三十六、违规向部分已签约代发工资客户收取年费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没 8761.355 万元。
2020 年 12月 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油宝”产品
风险事件当中的产品管理不规范,包括保证金相关合同条款不清晰、产品后评价工作不独立、未
对产品开展压力测试相关工作等;风险管理不审慎,包括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存在缺陷、市场风险
限额调整和超限操作不规范、交易系统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等;内控管理不健全,包
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不足、全行内控合规检查未涵盖全球市场部
对私产品销售管理等;销售管理不合规,包括个别客户年龄不满足准入要求、部分宣传销售文本
内容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采取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罚款
5050 万元。
以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7.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9.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3,902.58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3,962.13
5.7.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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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0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基金份额
1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基金份额
1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00.00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无。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有资金
100,000.00 100.00 100,000.00 100.00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
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
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 100.00 100,000.00 100.00 -
注:1、本基金自 2019 年 8月 22日至 2019 年 8月 27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 2019 年 8月 29 日基
金合同正式生效。
2、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份。2019年 8月 29日本基金经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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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后的份额为 100,000.00 份。
3、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210701~20210930 100,000.00 - - 100,000.00 100.00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
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原文)。
10.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 2021年第 3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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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