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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008017
2019年10月3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2023年3月15日
1.0080
109,660,439.00
0.06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3月22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3年3月21日除息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
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3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3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
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