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沪深股 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沪深股 通精选混 合
基金主代码 008116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0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法规以及 《银 华 沪 深 股 通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以 下 简 称
“《基金 合同》”)、《银华 沪深股通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 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 请获中国 证监会注册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1839号
基金募集期 间 自 2020年3月16日
至 2020年5月8日 止
验资机构名 称 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 入基金托 管专户的日 期 2020年5月13日
募集有效认 购总户数 (单位:户) 17,709
募集期间净 认购金额 (不含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 300,750,171.37
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 元) 69,733.82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 额 300,750,171.37
利息结转的 份额 69,733.82
合计 300,819,905.19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含利 息转份额,单 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含利 息转份额,单 位:份) 473,809.15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1575%
募集期限届 满基金是 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2020年5月14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