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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9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9月8日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12个月开放一次,第
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 第二个及以后
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 如果该对
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月
度对日为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
工作日。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9月7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的第
二个开放期为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因此,本基金的
第二个开放期为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
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到2022年10月13日, 共20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
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
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
购申请时, 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投资者可多次申
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
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
率标准: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 (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
户)
M<100万 0.80% 0.08%
100万≤M<500万 0.40% 0.04%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注: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
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
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
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明细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日以内 1.50% 100%
7日(含)以上 0 -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
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 《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
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
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
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