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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致业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业一 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业一 年定期纯 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648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0 年 9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管理 办 法 》、《嘉 实 致 业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嘉 实 致 业 一 年
定期开 放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345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 26,914,956.26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 配金额(单位 :元) 5,382,991.25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054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的第二 次分红
注:(1)根据《嘉实致业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 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的 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
分配金额 0.00534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534 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54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7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7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本公司 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 红利再投 资方式的,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基 准 日
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基金份 额登记过户 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额可赎回 起始日为 本基金的下 一个开放 日。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 关规定,基 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 收分红手 续费;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现金红利所 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 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 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
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
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7 月 17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