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日期:2020年11月5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8815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8815
A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4-0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20-04-09
基金经理
理的日期 梁钧
证券从业日期 2000-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体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详情可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可转债(不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但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可交换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
基金对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投资仅限于一级市场申购,且申购获得的可转债、可交换
债不得转换成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债(不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但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
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 运行状况、
研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争实现超越业绩
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
期货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500000 0.30% -
500000≤M<2000000 0.2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10%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10% -
N≥30日 0%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30%
托管费 - 0.10%
销售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
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
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由于自身的投资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存在以下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
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
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
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范围,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
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
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
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9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红塔红
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92号)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咨询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1-666-916):
1、《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销售机构和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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