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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中债1-3年国开债发起 基金代码 008933
基金简称A 天弘中债1-3年国开债发起A 基金代码A 008933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4月22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1月2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全价(总值)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国开债、备选成份国开债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信用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待偿期为1-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主要投资策略还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
节。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M<100万 0.5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15%
500万≤M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 0.00%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
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收费方式:当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按万分之4的年费率计提;当 指数编制公司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10亿元至20亿元(含10亿元,不含20亿元),按万分之3的年费率计提;当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按万分之2.5的年费率计提。
其他费用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方收取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
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标的指数风险。即编制方法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
表现的差异,此外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
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债的
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
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3、跟踪偏离风险。即基金在跟踪指数时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4、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
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5、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
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或发生违约,发生成份券停牌或违约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基金
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2)在极端情况下,标的
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停牌或违约,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券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
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
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风险,且
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
成份券的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
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
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
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
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
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
差异,影响投资收益。7、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
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
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基于原
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
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8、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因此,基金份额持
有人还有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9、若基金管理人将来注册并成立追踪同一标的
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
该ETF的联接基金。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基金自动转型的风险。
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操作风险、管
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及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
95046]
●《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