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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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0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
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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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
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中“风险揭示”章节。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
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
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
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8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明亚价值长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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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4
第二部分 释 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7
第十三部份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4
第十四部份 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7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8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3
第二十四部份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35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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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
章为必要条件。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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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明亚价值
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2019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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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
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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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
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明亚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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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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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5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港股通:指内地投资人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
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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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
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
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
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8、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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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设立日期:2019 年 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 王璐璐
联系电话:4008785795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李正清 4600 46.00%
肖红 3410 34.10%
袁坚 1500 15.00%
西藏厚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90 4.90%
合 计 10000 100.00%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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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红女士,董事长。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现任明亚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岱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信银
行浦东分行、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钰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袁坚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现任千湖资智(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益群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曾任职中国一拖集团、北京市通商
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苏梅女士,独立董事。工学硕士,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现任深圳价
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小雄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
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职工监事:
李晓妹女士,职工监事。
桑林先生,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徐岱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红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邓译娜女士,督察长。经济法硕士。曾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现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占海先生,基金经理,多年金融从业经验。厦门大学WISE金融计量经
济学博士。曾任职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博士后、投资经理、英菲资本首席
投资官,长期从事量化投资研究工作,开发了多种投资策略和执行系统,尤
其擅长仓位控制、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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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岱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占海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孔学峰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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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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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