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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1日
送出日期:2022年11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中债1-5年政金债 基金代码 009175
下属分级基浙商中债1-5年政金债A 浙商中债1-5年政金债C
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级基009175 009176
金的基金代
码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2020-10-28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2-07-13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朱靖宇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
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
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其他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待偿期1-5年(包含1年
和5年)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为主,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
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
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中债1-5年政金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500,000 0.6% -
500,0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
M>=5,000,000 1000元/笔 -
N<7日 1.5% -
赎回费
N>=7日 0% -
浙商中债1-5年政金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日 1.5% -
赎回费
N>=7日 0% -
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整体基金财产。赎
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150%
托管费 - 0.050%
销售服浙商中债1-5年政- -
务费 金债A
浙商中债1-5年政- 0.10%
金债C
指数许可使用费 - 0.01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
费每季度不足伍万元的,收取人民币伍万元。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
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2、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1)标的指数下跌风险 (2)标的指数计算错误的风险
(3)标的指数变更风险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3、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
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
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
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指数调整成份券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
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2020年2月20日《关于准予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310号)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