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1月4日生效。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安诚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基
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鉴于本基
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 若截至2021年3月1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
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1年3月19日起,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