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山西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日证监许可
[2019]2634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
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
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成立日期:1988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复[1988]31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3亿元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65,314,455 30.59%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82,605,635 9.99%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268,856 7.04%
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吉金投-稳赢2号投资基金 45,446,000 1.6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619,400 1.44%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585,951 0.98%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6,401,342 0.9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186,248 0.6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17,787,905 0.63%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0 0.60%
注:截止到2019.9.30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
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党委委
员、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增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9年3月至2015年5
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
至2016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
任;2016年7月至今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财
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
李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太
钢集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4月至2008年6月担任太钢集团计
财部成本管理室科长;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
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
公司计财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
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太原钢铁(集
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太钢能源有限公司、
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钢(天津)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晋煤太
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18
年10月担任山西太钢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太原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
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夏贵所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山西通
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山西通宝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山西通
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8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电管
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经理(期间: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党委委员职务),2016年5月至今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
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山西国电置业有
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
任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晋能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
今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晋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灏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
2014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山西大学
商务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3
年6月至今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王卫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4年4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6
年5月退休);2008年9月至今兼职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2014年
10月至今任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大
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院长助理;2009年4月至2013
年7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5年8月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怡里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山西证券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证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2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党委委员;2010年4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会秘
书;2011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山西中小企业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
今任龙华启富(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
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2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
任汾西启富扶贫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
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投创新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8月至今任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12月至今任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
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国
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山西金
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志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
济师。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7
年1月至2019年1月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
1月至今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国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长治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长治
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长治市经济建设
投资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
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
师;2013年8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4
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历任山西焦
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山西焦化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
司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年2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罗爱民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山西省经
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长;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西旅游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经贸集
团煤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国林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
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山西省
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
基金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
公司党支部书记。2017年12月至今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原山西省
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
久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山西中电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
任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山西诺亚信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运城市奥新纳米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1月至今任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山西康宝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吕
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
主任、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吕梁市国有资
产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
核部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
今任公司研究所总监。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6月至今任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董事长。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稽核
考核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
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
任公司总裁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
10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2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月至今任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
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
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1
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责,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
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高晓峰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山西
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证信证券培训中心;1999年8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职于中
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机构处、期货处和上市处;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先后
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年8月至2015
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期货处处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中
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法制处处长(期间,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挂职山西金
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合规总监。
4、拟任基金经理
章海默女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2003
年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年证券从业经历,超过8年的投资管理经历。
其中,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华安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
监助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入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第一分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
公司负责投资管理公司港股自营投资账户;2018年3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公募
基金部研究总监,2020年1月起任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募权益与创新委员会
主任委员:
乔俊峰,公司副总裁
委员:
薛永红,公募基金部总经理;
章海默,公募基金部研究总监;
杨 旭,公募基金部投资总监;
李惟愚,基金经理;
吴 鹏,公募基金部市场总监;
石 晋,研究所研究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1)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
整体运营风险。
(2)合规总监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
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首席风险官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
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
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
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6)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同和流程进行合
规性审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合规检查,组
织落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业务隔离和反洗钱工作;负责处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