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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低至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
2、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原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00% 0.40%
100万≤M<500万 0.10% 0.03%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调整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50% 0.20%
100万≤M<500万 0.10% 0.03%
500万≤M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3、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25%。
二、《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6%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
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
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4%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
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 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十一、基
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
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
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决。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
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
人协商解决。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及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调整,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用、交易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用、交易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