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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6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
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4年6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
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费率优惠
1 009721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是 是 是
2 009722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是 是 是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
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
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
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
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
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
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
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
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