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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4,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将2023年11月30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并自2023年12月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调整外,本基金其他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本基金可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T日的有效申购(含转换转入)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T日有效申购(含转换转入)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自T+1日起(含)进入下一封闭期。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惠盈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查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9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到期日为39个月后对应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或该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9个月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9个月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风险提示: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文件)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