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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044
2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045
3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111
4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12
5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096
6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097
7 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010098
8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3222
9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3223
10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906
11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907
12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109
13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10
14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451
15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9803
16 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9585
17 博远增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9586
18 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6015
二、调整方案
自2023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单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下同)均为人民币0.1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投资者赎回上述基金时,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销售机构对于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0元;通过直销柜台赎回上述基金的,适用于上述对于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755-29395858
网站: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