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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南方崇元纯债债券A基金代码01035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31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3月31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杜才超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7月5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
其他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
投资范围投资股票,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
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信用债投资方面,本基金投资于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AAA级及以上
的信用债券的目标投资比例为不低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30%;主体或
债项信用评级为AA+级的信用债券的目标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
券资产的50%;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AA级(含)以下的信用债券的
目标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次级债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
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
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
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应主要参考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
况,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具体投资策略包
主要投资策略括:信用债投资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放大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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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M<100万元0.5%-
100万元≤M<500
申购费(前收费)0.3%-
万元
500万元≤M每笔1000元-
N<7天1.5%-
赎回费7天≤N<365天1%-
1年≤N 0%-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40%
托管费-0.15%
销售服务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其他费用
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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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
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
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主要风险如下: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国债期货实物交割风险等。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
人,其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
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5)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2、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
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销
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
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
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同,销
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但销售机
构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
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
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4、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仅为基金业绩提供对比的参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不代表
基金实际的收益情况,也不作为对基金收益的预测。本基金实际运作中投资的对象及其权重,
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及其权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5、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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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
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
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
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20]2153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
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南方基金官方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崇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